據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 日前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,公佈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。條例共8章80條,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。
  條例對違法生產、經營、使用醫療器械及違規開展醫療器械臨床試驗、發佈虛假醫療器械廣告等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。  (原標題:醫療器械監管條例 6月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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