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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2月28日電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“豫法陽光”消息,今天上午,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、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周鎮宏犯受賄罪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  (原標題:廣東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因受賄一審被判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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